【新聞】維持二級警戒防疫再放寬 戶外運動、拍照可脫口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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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0-17 14:14 聯合報 / 記者蕭羽耘、邱宜君/台北即時報導

指揮中心記者公布防疫鬆綁新規。圖/指揮中心提供

防疫二級警戒持續,指揮中心記者公布防疫鬆綁新規。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說,調整戶外戴口罩規定,不是純粹只有戶外、室外運動的時候,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,農林漁牧工作者空曠處,山林海濱活動,以上四個,是可以免戴口罩的時機,但有症狀、無法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適當阻隔時,還是一定要戴。另外,台鐵、高鐵用餐區符合相關條件可以暫時脫下口罩。

指揮中心記者公布防疫鬆綁新規。圖/指揮中心提供
陳時中說,國內疫情仍然算是相當穩定,這個月到今天只有三例本土,都屬於舊案,本土相當穩定。不過疫苗接種正在努力進行中,還是決定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1 日全國維持二級警戒。

指揮中心記者公布防疫鬆綁新規。圖/指揮中心提供
陳時中指出,原來二級的相關規定,主要是針對運動的時候,自己沒有症狀,也不會無法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,因此可以脫掉口罩;室內外拍攝,例如最近有拍攝畢業照的難得機會,疫情緩和情況下,短暫脫下口罩拍照是應該可以被允許的,畢竟是難得的場合和機會。

維持二級警戒相關規定:

一、 二級警戒措施:

1. 除例外情形,外出全程佩戴口罩:於室外從事運動,或於室內外拍攝個人/團體照時,如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,可免戴口罩。

2. 實聯制、保持社交安全距離。

3.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:室內空間至少 1.5 米/人(2.25 平方米/人),室外空間至少 1 米/人(1平方米/人)。

4. 集會活動(含會議、展覽、婚宴、餐宴等)人數上限:

(1) 室內 80 人,或室內超過 80 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 1.5 米/人(2.25 平方米/人)。

(2) 室外 300 人。

(3) 不符上列條件者,應提防疫計畫,或依主管機關防疫規定辦理。

二、 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,但符合以下情形者,得於戶外免戴口罩:

1. 於室外從事運動時。

2. 於室內外拍攝個人/團體照時。

3.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(如:田間、魚塭、山林)工作。

4. 於山林(含森林遊樂區)、海濱活動。

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口罩,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 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。

5.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,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,得免戴口罩。

6.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(如:臺鐵高鐵用餐區)或活動,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,得暫時脫下口罩。

三、 仍須關閉之場所:歌廳、舞廳、夜總會、俱樂部、酒家、酒吧、酒店(廊)、理容院(觀光理髮、視聽理容)。

指揮中心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,適度放寬管制措施,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。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,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,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。



責任編輯:Ian
新聞來源:ud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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